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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劉澔澤 - 行政公告 | 2024-07-23 | 點閱數: 181

臺南市立協進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代理運動教練(棒球)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依據國民體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勞動基準法和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年 日南市體競字第號函辦理。二、甄選種類、名額:棒球初級代理運動教練,「正取」1 名;「備取」2 名。

三、聘任日期:11381日至114131日。(一)實際聘期以實際到職日及市府核定為準。

四、報名資格條件:

(一)繳驗證件、證明: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

  1. 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核發棒球運動項目初級(含)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

(二)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13 條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33 條者;惟經查證隱瞞者得予取消錄取資格、解聘。

(三)報名人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並先自行檢核,工作人員辦理書面審查,未符資格者,即不得參加甄試,不得異議。

五、簡章公告:即日起至 113 7 23 日(星期二)於下列網站公告,請自行下載。(一)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網址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2/main)

(二)本校網頁(https://www.sjps.tn.edu.tw/)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 7 24 日(星期三)上午10 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

(三)報名方式:

  1. 採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得委託報名(需檢附委託書如附件6),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2. 報名應繳交證件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收A4 影本 1 份備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1. 報名表。(如附件 1)
    2. 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採計自民國 98 7 1 日起至 113 7 1 日止。

1 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指導學生)。(如附件 3)

2 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代表參加)。(如附件 3-1) (3)黏貼國民身份證影本。(如附件 4)

  1. 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教育部體育署(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頒發合格棒球項目初級(或以上)專任運動

 

教練證影本。

  1. 報名切結書。(如附件 5)
  2. 委託書(無則免附)。(如附件 6)
  3.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7)
  4. 資料繳交後,取得准考證,始完成報名手續。(如附件2)

七、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或報到後發現者,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