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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定洋 - 行政公告 | 2025-10-28 | 點閱數: 94
說明: 一、依據中央研究院 114 年 9 月 16 日南服字第 114270068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中央研究院首度開箱位於臺南沙崙的中研院南部院區,滿足南臺灣熱愛科學、探索知識的朋友,請踴躍參與。 三、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4 年 11 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二)活動亮點:規劃超過 50 場以上科普活動,亦有在地商家,提供美食、文創、小農等產品,希望帶給南部民眾豐富、有趣的科普體驗。 (三)團體登記:活動當日欲以遊覽車方式至該院之團體,請於 114 年 11 月 3 日前至活動網站登記( openhouse.sinica.edu.tw )。
公告 張雅萍 - 行政公告 | 2025-10-23 | 點閱數: 102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D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8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A 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公告 張雅萍 - 行政公告 | 2025-10-23 | 點閱數: 149
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旨揭講座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場次資訊如下: 1、第 1 場次: (1)課程名稱:「心線同行—鉤織正念療癒體驗工作坊」(課程代碼: 311939)。 (2)上課時間: 11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至 4 時。 (3)上課地點:上善心理永福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37 號 3 樓)。 (4)報名人數:以 15 人為限(於學習護照系統通知報名結果)。 2、第 2 場次: (1)課程名稱:「身體工作坊」(課程代碼...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素瑩 - 行政公告 | 2025-10-21 | 點閱數: 127
說明: 一、依據移民署 114 年 10 月 14 日移署移字第 1140141208 號函辦理。 二、上函略以,為協助新住民及子女完成夢想,推展多元文化並透過專業師資輔導及拍攝築夢過程,與各界分享築夢成果,以增進社會大眾對於尊重多元文化之理解,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報名方式如下: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詳細內容請參考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https ://http://www.moi.gov.tw )、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https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https ://ifi.immigration.gov.t...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王素瑩 - 行政公告 | 2025-10-21 | 點閱數: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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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講座內容:邀請李崇建講師以薩提爾對話模式為核心,透過演講與實例分享,引導參加學員理解情緒背後的需要,並學習在互動中以尊重、好奇及接納,取代指責與衝突。 二、旨揭講座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4 年 11 月 30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 (二)辦理地點:新南國小 3 樓演藝廳。 (三)參加對象: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家長、教師及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https://forms.gle/sN3XYsT8hT17Ypbr7 三、檢附本案宣傳資料 1 份。 四、承辦窗口:臺南市家長協會陳小姐,電子信箱 kittykitt...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張雅萍 - 行政公告 | 2025-10-20 | 點閱數: 89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第 5 點,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4 年 10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736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研習 王素瑩 - 行政公告 | 2025-10-15 | 點閱數: 143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 114 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透過培訓增長志工對此議題之關心及助人知能,以避免憾事並達到預防目標,相關研習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學校及網絡單位志工。 (二)研習時間: 11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三)研習地點:本中心溪南服務處(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 2 號-永康復興國小內)。 三、自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1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額滿截止,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ajUEkb8yLUPWFQwF8 )。 四、為落實本市低碳城市願景,參與人員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前往,且為響...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陳秋燕 - 行政公告 | 2025-10-15 | 點閱數: 179
菸害防制法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依第 15 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最高可罰 1 萬元,呼籲學生勿觸法。 國健署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置有「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另於 Yahoo 奇摩搜尋引擎建置「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 https://tw.ne 觀看完整文章